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一日,小明用難得的早起來迎接這個光輝的
開國紀念日。參加了總統府的升旗典禮之後,小明發現時間尚早,不
知道要做什麼。這時,一塊嶄新的招牌出現在小明眼前。

  『策略高手 - 全新開幕,符合政府法規,安全健康的』

  原來是網咖。仔細一看,窗明几淨,大門邊還有一排花籃,果然是
全新開幕的模樣。小明心想閒著也是閒著,那就到這間網咖去看看吧


  『同學等一下,麻煩身分證。』小明正跨進大門,面前突然出現一
個和藹可親的中年人擋住去路。

  『為什麼要身分證?』小明詫異地問。

  『是這樣的,根據規定,十五歲以下的兒童要父母陪同,才能進網
咖。』中年人滿面笑容地解釋。

  『我看起來沒有十五歲嗎?』小明不太高興地掏出身分證給中年人
看。

  『抱歉,管區每兩隔幾個小時會過來巡一次,只要店裡面有人不合
規定,我們就會被開單。』中年人接過小明的身分證。『啊,同學,
你還沒滿十八歲,還不能進來。』

  『為什麼又要十八歲才能進去?』小明搶回身分證,滿肚子火,難
道十七歲就什麼都不能做嗎?

  『是這樣的,每天晚上十點到早上八點,未滿十八歲的青少年也不
准進入網咖。』中年人滿臉歉意,一直對著小明鞠躬。

  『那就算了,真無聊的規定。』小明轉身就走。

  『等一下,還差十五秒…好了,您是本店第一位貴賓,今天的消費
全部免費,請進!』中年人趕緊拉住小明,看著店門口的大時鐘讀秒
,然後把小明拉進門內。

  小明原本滿腹怒氣,但是想到對方還算誠懇,而且自己畢竟是他們
開張第一位顧客,所以就半推半就地進了這間網咖。沒想到,一進門
就看到了三個奇形怪狀的圓筒,像是天文望遠鏡。

  『老闆,這是什麼?』小明回頭問中年人。

  『喔,這是最新科技,攜帶式雷射測距儀。』

  『網咖要這種東西做什麼?』

  『因為法律規定,網咖要離開學校200公尺,所以我們特地準備了
雷射測距儀。』中年人面帶驕傲地操作著雷射測距儀給小明看。『你
看,復國中學205公尺,背一女中224公尺,關北商工201公尺,我們這
裡完全符合規定,這種黃金地段全台北市找不到幾處!』

  『等一下,關北商工沒有對正門口,我看看…』小明順手撥了一下
右手邊的雷射測距儀,中年人來不及阻止。『199.9公尺,你們好像
違規了喔!』

  『先生,請你不要跟別人說,我們立刻改進!』中年人趕緊把小明
拉到一邊,塞了一根棒棒糖給小明,然後對著櫃檯大喊,『喂,你們
趕快去叫裝潢的,把右邊的落地窗內移十公分,快去!』

  『有這麼嚴重嗎?』小明不禁嚇了一跳。

  『當然嚴重,市政府每天派人到處測量,只要不符規定,馬上開單
告發。』

  小明開始覺得有點難以理解,趕緊找了個座位坐下。寬大的座位、
全新的電腦,實在讓小明神清氣爽,只是牆壁上的標語有點奇怪。

  『老闆,你們為什麼要貼這些標語啊?』小明指著那張『每玩一小
時,請站起來休息十分鐘』的標語發問。

  『因為法律規定,我們要提醒客人,不要玩太久了。』

  『那這一張呢?』小明指著另外一張『玩遊戲過量會導致性無能』


  『因為法律規定要設置警語,現在的青少年天不怕地不怕,只怕性
無能,所以只有這樣的警語才能通過檢查。』

  『好吧,還真是難為你們了。』

  小明搖搖頭,發現網咖的確跟以前大有不同,不過該有的遊戲還是
有吧?小明在電腦裡面到處尋找,但是除了《新接龍》、《踩地雷》
與《傷心小站》之外,竟然完全找不到其他遊戲。

  『老闆,為什麼都沒有遊戲可以玩?』

  『喔,是這樣的,法律規定有些遊戲不能給未滿十八歲的青少年玩
,所以我們都鎖起來了。你想玩什麼遊戲?』

  『嗯,玩個CS好了。』

  『抱歉,CS屬於血腥遊戲,你未滿十八歲,換一個吧。』

  『CS算血腥?嗯,遊戲裡面的確有血。那就給我《天堂》吧。』

  『抱歉,《天堂》可以PK,算是暴力遊戲。』

  『《天堂》也不行?那我要玩《紅色警戒2》。』

  『這也不行ㄟ,《紅色警戒2》裡面有自殺攻擊的部隊,有教唆自
殺嫌疑。』

  『天啊,那我玩《大富翁5》總可以了吧?』

  『對不起,《大富翁5》有賭博性質,也不能給你玩。』

  『拜託,算了,不要吵我,我自己上網。』小明打開瀏覽器,卻發
現他要上的網站都無法連上。『老闆,你們網路是不是掛了?』

  『沒有啊,你看,台北市政府網站就可以連。』老闆示範給小明看
,果然馬市長健壯的肌肉出現在螢幕上。

  『我看台北市政府網站做什麼?我要去宏碁戲谷啦!』

  『不好意思,宏碁戲谷也屬於限制級的,上面有很多賭博遊戲。』

  『那我去Kimo找人聊天算了。』

  『Kimo聊天室經常有人在做援交,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
。』

  『那我能玩什麼?』

  『我看看…找到了,《天線寶寶歷險記》、《勇敢小伊達》、《阿
毛ABC》、《俄羅斯方塊》…』

  『誰要玩那些東西啊?』

  『沒辦法,法律對於遊戲分級定義太模糊,執法人員也搞不清楚,
所以我們只能這樣處理,免得又被開單。』

  『這樣的網咖還有誰要來?』

  『過幾天就會很多人來了,不勞您費心。』

  『為什麼?』

  『除了我們,全台北市的網咖都倒光了。』

  附錄:茲節錄臺北市電腦網路遊戲業管理自治條例部分條文如下:

  『電腦網路遊戲採普遍、限制級分級機制:遊戲內容有產生或顯示
自殺、吸毒、暴行、血腥、變態者;有裸露人體性器官或描繪性行為
,尚未違反刑法、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及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規
定者;或有其他不良行為者,列為限制級。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限制
級電腦網路遊戲不得提供予未滿十八歲之兒童及少年。』

  『為期導正電腦網路遊戲業產生之負面影響,維護消費者公共衛生
、身心健康,明訂營業場所不得吸菸,並應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二氧
化碳濃度應保持在百分之零點一五以下;室內十五分鐘均能音量平均
值不得超過八十五分貝(dbA),瞬間最大音量不得超過一百一十五
分貝(dbA);室內照明應保持在三百米燭光以上。且應標示消費者應
定時讓眼睛休息及起身活動意旨之文字、圖畫或警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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